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0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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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廈門東南亞大酒店一層中餐廳場地招租公告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4-09-0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4-09-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聯(lián)系人 | 87845911 |
聯(lián)系電話 | 扶女士 |
地址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廈門東南亞大酒店一層中餐廳場地,建筑面積約963平方米。
2、標的基本情況:
廈門東南亞大酒店位于廈門市繁華中心地段-廈禾路908號--火車站廣場,與梧村長途汽車站相鄰,地理位置優(yōu)越,交通便捷,酒店
3、提示:
租賃標的按現(xiàn)狀出租,承租方租賃后應按消防要求規(guī)劃場地進行裝修。
二、掛牌價:2014年月租金(含服務費)掛牌價為8萬元。
三、租賃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履約保證金、裝修免租期以及有關稅費等規(guī)定
1、租賃期限:5年(從合同簽定之日起到合同截止日期間的五年);
2、租賃用途:中、西餐飲,休閑等酒店配套的用途。(不得中途任意更改使用功能);
3、履約保證金:三個月的租金(含服務費),履約保證金隨著租金的增加也相應增加,承租方應根據租金的加幅提前十天補足履約保證金;同時提前十天繳納租金;
4、租金支付方式:按月結結算;
5、租金遞增方式: 2015年1月1日起月租金(含服務費)在2014年度基礎上遞增20%;、2016年1月1日起月租金(含服務費)在2015年度基礎上遞增20%;2017年(含2017年)月租金(含服務費)在上一年基礎上每年遞增10%;
6、裝修免租期:合同生效的第一個月;
7、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須具備以工商登記體現(xiàn)的企業(yè)法人,有實力、合法和守約,在以往經營過程中無不良記錄(如嚴重虧損、違法經營等)。
五、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場地租賃合同》;
2、本租賃標的不得轉租和轉包。承租人的首付租金及服務費在合同簽訂時支付。次月租金及服務費必須提前10日向出租方支付,逾期支付,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及服務費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3、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本場地經營所需證照和批準證書以及其它須由政府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xù)(包含但不限于房屋使用性質的變更、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報警系統(tǒng)、環(huán)保等審批手續(xù)和驗收許可及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相關證照等),依法依規(guī)經營,承租方對租賃標的裝修、使用事宜,應按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4、承租期間租賃標的場所的自來水、熱水、電、電梯、空調、煤氣、電話通訊、衛(wèi)生、有線電視等與租賃場地相關的一切費用(見合同附頁)承租方承擔。承租方須在收到甲方出具的發(fā)票或其他正式憑證后5天內付清;
5、水費、電費、電話費、閉路費、網絡費等各項費用押金人民幣伍萬元。
6、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合計30萬元人民幣,補償場地原裝修費用。
7、租賃標的外部廣告位權屬出租方,承租方若需使用,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另行簽訂書面合同,并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布設與其經營相關的企業(yè)廣告。
8、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見合同附頁)由承租方承擔。
9、廈門東南亞大酒店名稱承租方不得使用。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競租保證金:人民幣 25萬元。
八、公告期限:2014年9月 1日—2014年9月20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九、咨詢電話: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