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17960 |
---|---|
名稱 | 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學生公寓25#樓25-5招租 |
掛牌價 | 2.952萬元 |
保證金 | 3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09-06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09-26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吳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學生公寓25#樓25-5招租。租賃期限自租賃合同約定之日起至2024年7月25日,年租金掛牌人民幣29520元。租金按半年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閩侯大學城新區(qū)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校內,面積約20平方米,簡單裝修,產權證尚未辦理。租賃標的現對外出租,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注: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三、租賃用途:僅限經營復印。
四、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要求承租方為資信良好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社團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中心于2021年7月28日公告的福州大學旗山校區(qū)57間店面分別招租項目的承租方不得參與本次競租。
3、競價保證金人民幣3萬元。
五、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競租人在報名時須填寫經營用途確認書,經營用途只能填寫一種,且必須是競租人主要經濟活動在《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中對應的行業(yè)類別(出租方明確經營用途的除外),如類別下存在子分類,須填寫至最小一級。
3、競租人為法人的,申報的經營用途須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若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與《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有沖突的,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或具備所申報的經營用途對應的資質。
4、標的房產的原承租方須結清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后方可參與競租。
5、標的房產的原承租方不參與競租或未能競得的,應積極配合出租方辦理該房產的騰退手續(xù),及時結清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
6、標的房產競得人非原承租人的,須待原承租方騰退后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承租方若為非國有控股企業(yè)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須為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的所有責任與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簽署擔保函。
8、承租方對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處分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包括但不限于將所租賃的標的房產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抵押、贈與給第三方使用(或經營)。
9、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承租期間應確保承租方、實際經營人、租金繳交人及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所有人均為承租方本人。
10、標的房產租賃期間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負責辦理繳交事宜。
11、承租方不得改變標的房產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或設立店面招牌的,應將裝修施工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2、租賃期滿后標的房產上不可移動的裝修、裝飾及添附于標的房產的附屬物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3、承租方空置標的房產超過三個月的,出租方有權收回。
六、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6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1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9月26日17:00。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系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聯系人:吳女士、林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