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項目頻道 > 承包租賃項目 > 房產
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4813
名稱 廈門市民族路47號第一、四棟房產招租公告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1-10-08
掛牌結束日期 2011-10-31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林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821728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廈門市民族路47號第一、四棟房產,建筑面積合計11776.1平方米,租賃期限5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350萬元,租金按月收繳,合同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伍拾萬元。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廈門市民族路47號萬平倉庫庫區(qū),始建于1973年,1979年投入使用。該庫區(qū)共有四棟建筑物,總宗地面積合計5826.7平方米,第二、三棟不在本次招租范圍內。本次招租標的物為第一、四棟,建筑面積合計11776.10平方米。其中:第一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182.73平方米,系附屬設施用房;第四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11593.37平方米,主體系六層鋼混結構,一至三層為裝配式混凝土框架,四至六層為現(xiàn)澆整體式混凝土框架,一樓樓層高約6.3米,二、三樓樓層高約4.5米、四、五樓樓層高約5.4米,配置四部客貨電梯(正常運行2部、停用2部);庫區(qū)四周通道寬闊(約11-14米),可供車輛停放。

三、租賃用途:僅限用于標的物所在地政府批準的總部經濟辦公場所或商業(yè)酒店,不能用于其他商業(yè)用途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社會團體,并具有良好商業(yè)信譽雄厚的資金支付能力。承租方若是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其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承租方若是社會團體,還應該另提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作為承租方經濟擔保,該企業(yè)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在公告期內,尚有一家企業(yè)合同終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其位置在第四棟主體的一層北面,面積約200平方米。承租方在成交后,應繼續(xù)履行原租約,該租金收入在標的移交之日后由承租方所有。

2、承租方按照廈府辦【2011】41號《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規(guī)劃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局關于廈門本島工業(yè)建筑使用功能臨時變更審批管理辦法和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通知》,負責標的變更使用功能及改造方案的各項審批手續(xù),并向出租方報送項目變更改造審批文件及全套改造圖紙;出租方負責提供變更改造所需的相關資料和必要的文書簽章,配合承租方辦理變更改造的相關手續(xù),其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標的物出租改造前,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委托中介機構對原建筑物進行證據(jù)保全,其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50%。

4、 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提供項目變更改造審批文件及全套詳細的改造圖紙,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場施工,項目改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標的物改建期間及改建完成投入使用后,房產物業(yè)管理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將統(tǒng)一安排人員進駐管理。出租方保留約2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或承租方在標的物內為出租方無償提供200平方米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并且每月應繳納不低于1萬元的物業(yè)管理費給出租方。

6、因標的物的給排水供電及排污系統(tǒng)無法滿足承租方需要時,均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7、標的物的租賃期滿后或因合同約定終止、解除合同時,租賃標的物上改建擴建的建筑物及其附著在建筑物上的裝修及設備(包括電梯改造、電梯更新、新增容的供電、供水設備等大型基礎設備),都無償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移交場地給出租方時,如發(fā)現(xiàn)承租方惡意破壞或無意損壞建筑物、裝修及設備,出租方有權要求賠償,并在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抵扣,若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承租方應給予不足。

六、公告期限: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28日,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0月31日上午12:00。

七、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八、咨詢電話:0591-87891629、87853074; 聯(lián)系人:林女士、歐女士;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