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05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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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235號天驪大廈二層2E單元招租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4-06-19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4-07-13 |
是否延牌 | 否 |
聯(lián)系人 | 林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87891629 |
地址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235號天驪大廈二層2E單元招租。租賃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2572元,第二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10%,第三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9%。租金按月結算,于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租賃履約保證金為2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235號天驪大廈二層,建筑面積
三、租賃用途:住宅。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備法人資格;
2、文化產(chǎn)業(yè)、高新科技產(chǎn)業(yè);
3、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的合作單位;
4、競價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屋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屋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不提供裝修免租期。
2、原承租方需結清租金和水電費等費用后方可參加競租。
3、承租方需守法,維護門前衛(wèi)生。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而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所發(fā)生的水、電、氣、電信、物業(yè)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6、水電費按供應單位確定的住宅用電用戶單價結合大廈水電耗損等綜合定價收取。
7、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借或轉讓。
8、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9、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0、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則租賃期限將接續(xù)原租賃合同的到期時間簽訂。
六、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聯(lián)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