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W0003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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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漳浦縣象牙村黨群服務中心大樓一樓店面及三、四層廠房分別招租項目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4-1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4-27 |
是否延牌 | 是 |
聯(lián)系人 | 鄧先生、陳女士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項目簡介
1、租賃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序號 |
租賃標的 |
年租金掛牌價 (元) |
競價保證金(元) |
標的1 |
一層店面A1 |
15840 |
2000 |
標的2 |
一層店面A2 |
15840 |
2000 |
標的3 |
一層店面A3 |
15840 |
2000 |
標的4 |
三層廠房B1 |
36418.2 |
5000 |
標的5 |
三層廠房B2 |
36418.2 |
5000 |
以上租賃標的分別招租。同一競租人在符合競租條件的前提下可報名競租單個標的或多個標的,報名競租多個標的的,需針對每一個標的交納足額競價保證金。
2、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出租標的物為漳浦縣石榴鎮(zhèn)象牙村黨群服務中心大樓一層店面和三、四層廠房,一層店面共三間,每間店面面積均為88㎡;三、四層廠房面積均為433.55㎡。地址在:象牙村圩中,東至:象牙衛(wèi)生院,西至:空地,南至:吳氏宗祠,北至:坂舊線公路。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3、(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未取得土地證、房產證,承租方競得租賃標的的承租權后,不得以租賃標的未取得權證為由,拒簽成交材料、房屋(廠房)租賃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房屋(廠房)租賃合同》。租賃標的以現(xiàn)狀出租,競租人自行查勘現(xiàn)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xiàn)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租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4、租賃標的的主要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經營。
5、掛牌價:詳見“一、項目簡介1、租賃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6、租賃期限:租賃期限3年。
7、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租金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在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須繳納第一年租期的租金,其余租期承租方須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繳納下一年租金,由漳浦縣石榴鎮(zhèn)象牙村民委員會向承租方提供銀行收款賬戶。租金無遞增,無免租期。
承租方需向漳浦縣石榴鎮(zhèn)象牙村民委員會繳納租金總額10%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并于合同簽訂之日付清。承租期滿時,待承租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的10個工作日內,漳浦縣石榴鎮(zhèn)象牙村民委員會無息退還給承租方,否則保證金可用于償還承租方應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違約賠償金。
8、合同簽署:租賃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與承租方應在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9、優(yōu)先權情況:不涉及。
二、意向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承租條件
1、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否則承租方須恢復原狀并賠償出租方損失。
2、合同簽訂時,承租方需足額繳納約定的承租款。同時向出租方繳納租金總額(中標總價)10%的合同履約保證金。承租期滿時,待承租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的10 個工作日內,出租方無息退還給承租方,否則保證金可用于償還承租方應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違約賠償金。
3、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承租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屋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等費用;自主開展正當經營活動并自擔風險、依法納稅;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如發(fā)生虧損與出租方無關。
4、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私自轉包、轉讓、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房屋。
5、合同期滿,承租方承租的房屋(門市店)連同各類裝修設施由出租方無償收回。
6、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場所不得開辦賭場等違法經營活動。
7、因承租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fā)生損壞或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承租。
9、其他條件詳見《房屋(廠房)租賃合同》。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廠房)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五、競價保證金:詳見“一、項目簡介1、租賃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六、公告期限: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直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4月27日17:00時。有意參加競價的意向承租方請在公告期內聯(lián)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受讓申請登記表》、《競價須知》。
八、聯(lián)系人:鄧先生、陳女士;
電話: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