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GY0001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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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15%股權轉讓 |
掛牌價 | 185.59萬元 |
保證金 | 5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9-12-1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0-01-15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yè)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名稱 |
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15%股權 |
185.59 |
50 |
二、標的基本情況、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標的基本情況
(1)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注冊時間為為2017年7月,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經營住所:福建省長樂市數字福建產業(yè)園東湖路33號3號研發(fā)樓。公司經營范圍:軟件開發(fā);互聯網信息服務;信息系統(tǒng)集成服務;電子產品的研發(fā)和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經濟信息咨詢。
(2)標的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序 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數額(萬元) |
實繳出資數額 (萬元) |
持股 比例 |
1 |
福建省數字福建云計算運營有限公司 |
330 |
330 |
33% |
2 |
福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
220 |
66 |
22% |
3 |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福建有限公司 |
150 |
45 |
15% |
4 |
福州達遠電子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 |
150 |
45 |
15% |
5 |
福州臺江區(qū)泛達海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150 |
45 |
15% |
(3)標的公司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 年份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10月 |
總資產 |
213.01 |
1336.01 |
2637.78 |
總負債 |
21.46 |
717.71 |
1824.27 |
凈資產 |
191.55 |
618.30 |
813.51 |
營業(yè)收入 |
0 |
2142.01 |
2730.80 |
利潤總額 |
-63.45 |
150.74 |
195.22 |
凈利潤 |
-63.45 |
150.74 |
195.22 |
經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18年12月31日,標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1205.26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的標的公司的15%股權。
2、(風險)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標的企業(yè)債權、債務的變更,不存在企業(yè)職工安置問題,不涉及管理層受讓。標的企業(yè)其他股東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2)轉讓方未全部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認繳出資150萬元,實繳出資45萬元。受讓方應根據標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全面履行轉讓方原有出資義務,轉讓方不再承擔補足認繳資本金義務。如因受讓方未按照標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履行出資義務,造成轉讓方損失,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轉讓標的企業(yè)的詳細情況以競買人盡職調查為準,競買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若在盡調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標的狀況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1)內部決策:2019年6月3日,通過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東會決議,同意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福建有限公司轉讓所持有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15%股權。
(2)上級批準:2018年10月16日,通過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批復,同意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福建有限公司轉讓所持有福建省電子口岸運營服務有限公司15%股權。
三、競買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3、受讓方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四、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轉讓標的的交易基準日為評估基準日,自交易基準日起至股權工商變更完成之日止,標的公司期間產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受讓方按照其受讓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擔。
3、標的公司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公司繼續(xù)享有和承擔。受讓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4、轉讓方未全部履行繳納出資義務,認繳出資150萬元,實繳出資45萬元。受讓方應根據標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全面履行轉讓方原有出資義務,轉讓方不再承擔補足認繳資本金義務。如因受讓方未按照標的公司章程規(guī)定履行出資義務,造成轉讓方損失,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標的公司目前主營業(yè)務為福建省電子口岸公共平臺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發(fā)展規(guī)劃、平臺建設、管理運維,實施包括大通關服務、宣傳推廣、人才培育和引進項目的投資管理等內容,受讓方應具有獨立能力為標的公司協(xié)調相關部門對平臺運營提供更多政策與資金支持。
6、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7、受讓方承諾遵守標的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guī)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8、未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股東若參加競買,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9、其他交易條件以競價文件和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為準。
五、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
六、公告期限:2019年12 月18日至2020年1月1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直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時。請競買人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領取相關競價文件。相關規(guī)則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聯系人:陳女士、許先生、賴先生;
電 話: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