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的競價方式對南教場庫區(qū)第一倉第1號倉位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ZL2012055 2、競租標的:南教場庫區(qū)第一倉第1號倉位,標的位于泉州市鯉城區(qū)天后路南教場,總樓層為一層,標的所在樓層一層,建筑面積約為110㎡,普通裝修。標的以現狀為準。 3、月租金掛牌價:貳仟肆佰伍拾元整(¥2450.00)。 4、租賃期:3年。 5、裝修期:無。 6、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應在每半年的第一個月5日前繳清。 7、租金遞增方式:第三年起月租金遞增10%。 8、租賃用途:商品倉儲,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等危險品。 9、押金:12000元。 10、交易保證金:20000元。 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 11、特別提示: (1)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2)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12年6月30日; (3)若承租方為新租戶,則須補貼原租戶倉位隔離修繕費人民幣2500元整; (4)同一租戶只能承租南教場庫區(qū)一處倉位; (5)承租方自搭貨架禁止采取隔層方式; (6)委托方無法提供新租戶停車位; (7)若競租成功,在《租賃合同》及《庫區(qū)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狀》簽訂后,標的于2012年7月1日移交。 12、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3、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所租賃房屋的維護、修繕、防漏雨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或轉讓; (4)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按實際用電量逐季繳納電費于委托方的財務科,如逾期,委托方有權拒絕承租戶繼續(xù)使用; (5)庫區(qū)建筑物設施老舊,存在漏雨、墻壁滲水,墻體裂縫等問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有承租戶自行負責; (6)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及《庫區(qū)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狀》。 1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及《庫區(qū)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狀》; (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15、公告時間: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6月11日。 16、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6月11日17時。 17、看樣時間: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6月11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18、競價會時間:2012年6月12日9時;(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2年6月12日8時3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 20、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21、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房產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 報名聯系人:袁先生 鐘先生 聯系電話: 0595-22189091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