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方式對泉州海峽交流聯(lián)誼中心6號店面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10742、競租標的:泉州海峽交流聯(lián)誼中心6號店面。該標的位于津淮街東段與坪山路交叉口,建筑面積267.69㎡。標的以現狀為準。3、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貳萬陸仟柒佰陸拾玖元整(¥26,769.00)。4、租賃期:3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應在每季度第1個月5日前繳清。6、租金遞增方式:租金每年遞增5%。7、租賃用途:不得經營建材(除陶瓷及衛(wèi)生潔具外)、餐飲、娛樂及附帶噪音或污染的行業(yè)。。8、押金:二個月租金。9、交易保證金:¥50,000.00。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10、特別提示: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11、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11、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2)在租賃期間,承租方須承擔經營期間所發(fā)生的稅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3)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如需要重新裝修,須提供裝修方案并經委托方同意,且不得破壞房屋結構和設施,方可進行裝修,費用由承租方負責。(4)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所租房產轉租他人。(5)在租賃期間,承租方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若出現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6)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12、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6)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13、公告時間: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17日 。14、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5月17日17時。15、看樣時間: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17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16、競價會時間:2011年5月18日10時30分(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1年5月18日9時3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17、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18、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19、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報名聯(lián)系人:袁先生 王女士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Ο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