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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QZ00001103
名稱 泉州市津淮街科技城大門圍墻邊東側場地公開招租公告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5-06-28
掛牌結束日期 2013-03-04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發(fā)布機構
受委托,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網(wǎng)絡一次報價方式對泉州市津淮街科技城大門圍墻邊東側場地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3021 2、競租標的:泉州市津淮街科技城大門圍墻邊東側場地,該標的位于泉州市豐澤區(qū)津淮街科技城大門圍墻邊東側,面積約1189㎡。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3、月租金掛牌價:貳萬叁仟捌佰元整(¥23800.00)。 4、租賃期:3年。 5、裝修期:無 6、租金支付方式:每三個月為一個計付周期,每一個計付周期開始的五日內(nèi)付清。 7、租金遞增方式:每滿一整年,月租金遞增5%(定比)。 8、租賃用途:商業(yè)(高危險、高污染、高噪音等行業(yè),包括化工、液化氣、餐飲娛樂等除外)。 9、履約保證金:按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總額的20 %(取百元位整數(shù),即十位數(shù)四舍五入)交付。 10、交易保證金:80000元。 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交易保證金”字樣。 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泉州廣場支行 開戶賬號:152710100100063222 11、特別提示: (1)若競租成功,標的將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移交。 (2)本次公開競價采用網(wǎng)絡一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各競租人在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nèi)登錄金馬甲網(wǎng)站的一次報價大廳(網(wǎng)址:jjdt.jinmajia.com/once/)進入本項目標的進行報價,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方。 (3)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4)出租標的為場地,不包括場地上的建筑物。 12、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13、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承租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將交易傭金、第一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等款項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并將付款憑證及簽章的《競價結果通知單》送達本中心。本中心將在收到簽章的《競價結果通知單》及上述款項后當場發(fā)出《合同簽定通知書》。承租方應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與委托方簽定《房屋租賃合同》。 (3)店鋪門面廣告牌應經(jīng)委托方同意并按委托方要求統(tǒng)一設置。 (4)原租戶參與競租前必須提供委托方出具的繳清所有租金、水電費用的證明。 (5)其它要求詳見《房屋租賃合同》。 1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房屋租賃合同》; (7)委托方出具的繳清所有租金、水電費用的證明(原租戶提供)。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15、公告時間: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4日。 16、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3月4日17時。 意向承租人應注冊金馬甲網(wǎng)站(www.jinmajia.com/f/reg/step2.jsp)賬號,并于2013年3月4日17時前至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豐澤區(qū)妙云街泉州勞動保障大廈一樓)辦理報名競租手續(xù),并登錄到金馬甲競價大廳申請參與本場競價。 17、看樣時間: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4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18、競價時間:2013年3月5日11時00分至3月5日11時10分為報價時間,報價時間為10分鐘。報價時間結束后即進入行權時間,行權時間為10分鐘。(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作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3年3月5日10時前通知各競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內(nèi)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日歷日,直至產(chǎn)生承租方。 20、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房產(chǎn)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最高為一個月租金。 報名聯(lián)系人:張小姐 袁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