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業(yè)委托,現(xiàn)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
轉讓標的:標的序號
| 宗地性質
| 房產證編號
| 建筑物名稱
| 用途
| 詳細地址
| 建筑面積(m2)
| 建成日期
| 掛牌價
(元)
| 競價
保證金
(萬元)
| |
|
1
| 出讓
| 穂房地證字第0734014號
| 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富路新景街1號201房
| 住宅
| 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富路新景街1號
| 66.37
| 2000年
| 732,900
| 10
| |
2
| 出讓
| 穂房地證字第0734013號
| 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富路新景街1號202房
| 住宅
| 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富路新景街1號
| 88.78
| 2000年
| 1,000,000
| 10
| |
合 計
| 1,732,900
| 20
| |
二、
標的簡況:廣州市白云區(qū)齊富路新景街1
號為九層不帶電梯鋼混結構南北朝向條狀樓房,位于廣州市白云區(qū)北部,齊富路北側,機場路以東,黃石東路以南,云城西路以西,周邊交通、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均略好、完備、齊全。新景街1號各層均為住宅,約建成于2000年,一梯兩戶。201單元朝西北,202單元朝西南,目前可正常使用。三、
受讓方條件資格:1
、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
、競買人參加競買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讓方的原因造成產權無法變更過戶),并愿對自身參加報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3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四、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1
、受讓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全部轉讓價款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2
、轉讓標的權屬變更過戶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未有相關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3
、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轉讓方名下過戶至受讓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受讓方承擔。4
、水、電等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受讓方承擔;五、公告期限: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4月10日(
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15年10月30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六、交易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具體報名截止時間、報名地點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