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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YZ00024617
名稱 江口村蝦池分別發(fā)包公告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3-10-18
掛牌結束日期 2023-10-27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鄧先生、陳女士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一、項目簡介

1、承包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標的序號

承包標的

面積(畝)

三年總承包費掛牌價(元)

競價保證金(元)

標的1

1號池

43

335400

50000

標的2

2號池

47

366600

50000

標的3

3號池

35

273000

50000

標的4

4號池

33

257400

50000

標的5

5號池

35

273000

50000

標的6

6號池

34

265200

50000

標的7

7號池

54

421200

50000

標的8

汕尾

17.5

136500

50000

注:以上承包標的分別發(fā)包。同一意向承包方在符合承包條件的前提下可報名承包單個標的或多個標的,報名多個標的的,需針對每一個標的交納足額競價保證金。

2、承包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發(fā)包標的包括江口村集體所有的壹號區(qū)蝦池7口計281畝,及汕尾區(qū)蝦池1口17.5畝,合計298.5畝。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發(fā)包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3、(風險)提示

發(fā)包標的以現狀進行發(fā)包,意向承包方自行查勘現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承包方提交報名材料并繳納保證金,即視為該意向承包方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4、承包標的的主要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僅供依法進行水產養(yǎng)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5、掛牌價:詳見“一、項目簡介1、承包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掛牌價為承包標的三年承包期的總承包款底價。

6、承包期限及承包款遞增方式:承包期限3年,具體期限詳見承包合同。承包款在承包期限內無遞增。

7、承包款及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承包方須于成交當日下午17:00前一次性繳納三年總承包款和繳納三年承包款總額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承包期滿時,待承包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10個工作日內,發(fā)包方無息退還給承包方,否則履約保證金可用于償還承包方應承擔的費用、承包款,以及違約賠償金。

8合同簽署:承包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發(fā)包方與承包方應在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二、意向承包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意向承包方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意向承包方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意向承包方(承包方)應接受的主要承包條件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承包方自主開展?jié)O業(yè)養(yǎng)殖生產并自擔風險、依法納稅,違法違規(guī)行為概由承包方負責,與發(fā)包方無關;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發(fā)生虧損與發(fā)包方無關。

2、在承包期內,承包方不得私自轉包、轉讓、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3、在承包期內,承包方須維護蝦池的養(yǎng)殖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蝦池造成損害。同時,承包方可依法依規(guī)申請農業(yè)設施用地建設,且只能進行簡易或臨時搭蓋,不得采用永久性建筑結構。承包合同期滿,發(fā)包方將不對承包方投入的各類臨時搭建等基礎設施進行補償。

4、合同期滿,承包方承包的蝦池連同養(yǎng)殖的各類設施由發(fā)包方無償收回。承包方負責修理或更換蝦池進排水設施的一切費用。承包方養(yǎng)殖的水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yǎng)殖法律禁止養(yǎng)殖的品種,否則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責任。

5、承包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征用該土地時,承包方無條件歸還,養(yǎng)殖產品由征用方與承包方根據補償標準協(xié)商,歸承包方所有;土地等村集體所有的補償歸發(fā)包方所有。按成交價測算,發(fā)包方無息退還對應被征用的標的物未使用相應時間段的承包費,履約保證金按比例退還。

6、承包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發(fā)包方與承包方應在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7、經競價確定的承包方放棄承包資格的,則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將予以沒收,次高報價者無權遞補成為承包方。承包方須于成交當日17:00前一次性繳納三年承包期限總承包款和繳納三年承包款總額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否則視為棄權承包資格,發(fā)包方將沒收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并有權重新對該標的進行發(fā)包。

8、其他條件詳見《江口村蝦池承包合同》。承包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條件和本項目《江口村蝦池承包合同》。

四、競價方式:一次報價。

五、競價保證金:詳見“一、項目簡介1、承包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六、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11:00時。

七、競買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7日11:00時。

2、登記報名:意向承包方請在公告期內聯(lián)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受讓申請登記表》,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受讓申請登記表》并繳納保證金,發(fā)包方將對意向承包方資格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方具備競價資格。

3、交納競價保證金:意向承包方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競價保證金以轉賬或現金方式進行繳納。轉賬方式的繳納的,匯入以下指定的銀行帳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福州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樓支行;開戶賬號:9010 2120 3001 0000 0551 27】;現金方式繳納的,交至江口村委會指定人員處。

4、領取報價表:通過資格審核的意向承包方于現場領取報價表。

八、競價發(fā)布會

1、競價發(fā)布會地點:前亭鎮(zhèn)江口村委會。

2、競價發(fā)布會開始時間:2023年10月27日上午12:00.

3、競價規(guī)則:本次競價采用“線下一次性報價”的交易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以最高報價者確定為承包方。承包標的設有掛牌價,意向承包方報價不得低于掛牌價,低于掛牌價的,報價無效。

競價發(fā)布會開始后,意向承包方按照組織方的安排將報價表投遞入指定收票箱中,投遞結束后,組織方將依次從收票箱中抽取報價表,并經相關監(jiān)督人員核實確認后予以現場公布《報價表》中填報的報價人及對應報價價格,并由記錄人員登記至《競價結果登記表》中,各標的報價最高者確定為承包方。如出現多個報價最高者的,則以隨機抽取方式確定承包方。

其余競價事項詳見附件競價須知。

九、聯(lián)系人:鄧先生、陳女士;

電話: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附件:1、競價須知

2、競價會場紀律

附件1.pdf

附件2.pdf